6月9日上午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男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到案后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公民上网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为了吸引眼球,
对此,主动写下保证书,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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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6岁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山西警方提示,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经批评教育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该贴发出后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
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