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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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发表了题目为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的贴文。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不恶意造谣、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临汾市人。该贴发出后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
对此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不轻信传言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36岁,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为了吸引眼球,公民上网,
6月9日上午,
山西警方提示,经批评教育,主动写下保证书,